项号 |
成交供应商 |
所中分标 |
1 |
柳州市升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A |
2 |
桂林奥鑫电梯有限公司 |
B |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0773- 3115982 FAX:0773-2884686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