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中心电脑办公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WZB2005-230C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发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2005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五、竞标截止时间:2005年11月4日上午9时正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05年11月11日至1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项号 |
成交供应商 |
所中分标 |
1 |
桂林漓江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B1 |
2 |
南宁市诚维讯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B2、B3、B4 |
3 |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C1、C4 |
4 |
东方科学仪器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
C2、C3 |
5 |
南宁粤岛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E1 |
6 |
广西鑫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2 |
7 |
南宁博力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F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 |
苏旭、泰冰冰、梁锦添、林后杰 |
采购单位代表 |
卢宗柳、谭裕模、杨名磊、廖元荣、杜文宏 |
监督 |
潘明 |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科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0771-5302036 FAX:0771-532992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200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