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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集架、行李柜及其他办公家具采购(GLZFCG2008D0051)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1

 

一、项目名称:密集架、行李柜及其他办公家具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08D0051

三、竞标公告日期:2008714日至721

四、定标日期:2008722

五、成交公告日期:200891日至200899

六、成交结果:2008723日发布成交公告后,因A分标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西远洋保险设备实业有限公司未能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已经超过法定合同签订期限,现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为成交人,成交金额:壹拾玖万捌仟肆佰肆拾贰元整(198,442.00)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练红    联系电话:0773-2856209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4、质疑受理

受理部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是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理供应商质疑的唯一指定部门,公司其他部门和各分公司均无权受理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梁壮贤    电话:0771-2023972     传真:0771-2023971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邮编:530001

5、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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