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10KV技改工程
二、项目编号:KWG2007-53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19日上午9:00时整
六、废标公告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5月30日止
七、评标结果:废标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晶禹、利细林、张家明、李君林、钟江平、谭志威、郭端仪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废标公告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及地址: 0771-2023873 FAX:0771-2023997;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3、联系人:唐工
4、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