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中的评标原则、评分办法和中标标准需作如下更改:
第29页:
一、评标原则
(二)评标依据:………………其中:(1)价格分40分;(2)技术分40分;(3)售后服务12分;(4)企业信誉分8分。
(二) 设备性能分……………………………………………………………………………………………………………40分
3、设计施工安装方案(满分7分)
(一档0.1~2分,二档2.1~4分,三档4.1~7分,……
(四) 竞标人业绩信誉分 ………………………………………………………………………………………………8分
1、注册资金200万以上,每增加100万加0.5分。 (满分2分)
2、竞标人自2003年以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每项得0.5分。 (满分1分)
3、竞标人或所竞标产品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满分2分)
4、自2003年以来竞标人的相关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每50万元得0.5分) (满分2分)
5、竞标文件按规定装订、整洁大方、齐全。 (0.1~1分)
请按以上变更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200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