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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监狱关押点布局调整项目(KWOZ3G2008106)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6

一、 项目名称:柳州监狱关押点布局调整项目
二、项目编号:KWOZ3G2008106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8年5月13日至2008年5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21日上午9:00时整
六、资格预审结果公告时间:2008年5月26日至6月3日止
七、资格预审结果:
I标段投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恒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桂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II标段投标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大地建筑工程公司、梧州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Ⅲ标段投标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盛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广西桂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罗经荣、覃有成、庞宗琨、陈容斌、吴荣谱、张晓梅、李剑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资格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投标人和被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4、质疑受理
受理部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是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理供应商质疑的唯一指定部门,公司其他部门和各分公司均无权受理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梁壮贤    电话:0771-2023972     传真:0771-2023971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邮编:530001
5、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6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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