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单警装备供应商定点采购(KWOZ2G2008053)招标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及澄清:
1、删除招标公告中“(南宁市星湖路24号,该地点2008年8月20日前有效,以下称旧地址)”内容,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只能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东盟国际商贸区正对面);
2、招标文件第19页定点设备供应商合同执行有效期限原为“2008年 月 日~2008年 月 日……”现更正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年内有效……”;
3、招标文件第12页26.1款、第13页27.1款、第48页备注中的“D分标得分排名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定点供应商,其他分标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定点供应商”内容更改为“各分标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定点供应商”。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