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平南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KWRZ
1. 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第3页的“招标公告”第二条第三点及第7页的第2条第3点“投标人应具有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外业调绘及数据库建设的经验,在近5年内完成的同类业绩不少于2个,并能提供验收报告。”更改为“投标人应具有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外业调绘及数据库建设的经验。”
2. 删除招标文件第8页的 “投标文件的编制”9.1中“(10)数据入库成功案例和本项目数据入库方案;”
3. 招标文件第9页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⑹投标人在10平方公里(或以上)1:500全野外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及地形图入库同类项目的法定验收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更改为“投标人应具有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以及10平方公里(或以上)1:500全野外数字化地形图测量的经验,并提供法定验收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第40、46页“本项目土地调查成果各阶段检查验收办法由甲方根据国土调查办发[2007]4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向上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如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无偿进行返工重新组织调查和支付各阶段再次验收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责任。”更改为“十、本项目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按国土调查办发[2007]4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费用由业主支付,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如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无偿进行返工重新组织调查,由此产生的检查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
5. 删除招标文件第62页的“十四、其他补充文件”中的3、企业会计报表(2006年12份前的会计报表)
6、开(截)标时间原为: “2008年2月26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现更改为: “2008年3月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