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公路管理局体育馆及食堂工程
招标编号:KWRZ3Y2008011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中标单位:贵港市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叁拾陆万捌仟捌佰肆拾陆元整(¥1,368,846.00元)
中标工期:120天 质量等级:合格
中标单位地址:广西贵港市中山路中段 公示时间:2008年2月2日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柳婵 0775?5902818
五、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0775-5902818 FAX:0775-590281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