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视频会议设备采购(KWG2007-270)项目的招标文件需作如下更改:
1、第20页第2项货物名称原为“会议室型电视会议终端”,现更改为“会议室型电视会议终端(包含摄像头)”。
2、将第3项“摄像头”整项删除。
3、第27页“合同条款前附表”付款条件第1款原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款项给乙方;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款项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付清”,现更改为“乙方交付货物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款项给乙方;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5%款项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4、第29页合同“基本条款”原为“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现更改为“甲方应在指定安装地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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