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08-2009年度广西地税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KWG2007-408)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投标人资格中原为“……,具备法人资格及以下条件的供应商”,现更改为“……,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
2、招标文件中原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内容,现均更改为“营业执照”;
3、招标文件第17页“(二)投标报告”中的“……。报告至少有如下8点内容(不限于这8点)”,现更改为“……。报告至少有如下6点内容(不限于这6点)”;
4、原招标文件第22页中标标准中的“……评标小组按评标得分从高到低推荐A分标前两名、B分标前五名、C分标前三名、D分标前六名为预中标人,并对它们进行现场考查……”内容,更改为“……评标小组按评标得分从高到低推荐A分标前四名、B分标前五名、C分标前三名、D分标前六名为预中标人,并对它们进行现场考查……”。
5、招标文件第12页第26.1条款更改为“《发票准印证》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A分标排名前4名、B分标得分排名前5名”;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