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监区布局调整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服务(KWJ2007-388)
发布时间:2007-10-03
各投标人:
贵港市迎宾大道(金港至城北段)、荷城路(迎宾至城一段)道路工程有如下更改:
(一)第35页投 标 函部分第1点第3行原为“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A/B/C/D分标)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现更改为“经慎重考虑我方愿以A分标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B分标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C分标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D分标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A/B/C/D分标)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二)第35页投 标 函部分第4点原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现更改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A: 日历天;B: 日历天;C: 日历天;D: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三)第36页原“四、投标报价及主要材料表”;现改“四、投标报价表”。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