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07年岑溪市通村公路硬化工程(Ⅰ~Ⅷ标段)
二、项目编号:KWG2007-9165D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报名公告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中标结果公告时间:
七、中标结果:
标段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元) |
Ⅰ |
梧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叁佰陆拾肆万肆仟柒佰柒拾柒元伍角捌分(¥3,644,777.58元) |
Ⅱ |
梧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叁佰贰拾陆万叁仟叁佰贰拾壹元伍角壹分(¥3,263,321.51) |
Ⅲ |
广西新里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贰佰贰拾捌万肆仟伍佰伍拾伍元整(¥2,284,555.00元) |
Ⅳ |
广西新里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贰佰叁拾伍万陆仟零伍元整(¥2,356,005.00元) |
Ⅴ |
梧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壹佰陆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柒元叁角贰分(¥1,648,437.32元) |
Ⅵ |
广西地矿建设工程发展中心 |
玖拾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壹元零柒分(¥912,961.07元) |
Ⅶ |
广西华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捌拾玖万叁仟伍佰捌拾元捌角柒分(¥893,580.87) |
Ⅷ |
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伍拾叁万零肆元零柒分(¥530,004.07元) |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岑溪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13317748880 传真:0774-3846555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