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左江花山崇左演艺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5日就左江花山崇左演艺有限公司电动观光车采购(KWFD1J2018135)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左江花山崇左演艺有限公司电动观光车采购(KWFD1J2018135)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动观光车5辆。
三、网上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0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11月05日
评标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崇左市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1-301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零汉群、乔雪敏、梁松(组长)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沃洋电动车辆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春晖路22-6号一楼
3、成交金额:叁拾叁万伍仟元整(¥335,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左江花山崇左演艺有限公司
地址:左江花山崇左演艺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 工 电 话:0771-796663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1-301室
项目负责人:韦 工 电话、传真:0771-7963773、0771-7963938
七、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零贰拾伍元整(¥5,025.00)
2、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