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忻城营销部后勤辅助用房项目的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KWGD3G2018023
建设地点:忻城县
建设规模:后勤辅助用房一栋三层,门卫室一间及通透式围墙、绿化、消防系统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950.4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忻城营销部后勤辅助用房项目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来宾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eq \o\ac(□,√)√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 分至 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 = 1 \* GB3 ①授权委托书 = 2 \* GB3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 GB3 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4 \* GB3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5 \* GB3 ⑤2018年7月份-2018年9月份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 6 \* GB3 ⑥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7 \* GB3 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 8 \* GB3 ⑧项目经理诚信卡有效证明(报名时限内的诚信库截图,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须显示网页链接及打印日期) = 9 \* GB3 ⑨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 10 \* GB3 ⑩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2018年7月份-2018年9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进行现场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30 分,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eq \o\ac(□,√)√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发布。
9. 招标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三项工作”管委会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210809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18号 地 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 宾区武装部旁)二层
邮 编:546100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 樊工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772- 4256045 电 话:0772-4232226
传 真:0772-4232226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
账 号:2237 1201 0100 7068 53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