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公安单警装备供应商定点采购
二、 项目编号:KWOZ2J2008053(重)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 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3月31日?2008年4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 竞标截止时间:2008年4月7日上午9时整
六、 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08年4月9日起至2008年4月17日
七、 成交结果:
分标号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单价)
C 广州卫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叁佰叁拾陆元玖角贰分(¥336.92)
厦门市鑫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叁佰叁拾陆元玖角贰分(¥336.92)
E 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柒佰叁拾陆元贰角肆分(¥736.24)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柒佰叁拾陆元贰角肆分(¥736.24)
八、评委名单:周永保、甘世定、方向圣、吕超伟、黄伟健
九、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及地址: 0771-2023903 FAX:0771-2023997;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3、联系人及电话:黄瑞深 0771-2023903
4、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