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投?昕境10KV配电工程(KWAD3G2017665)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广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菊路12号。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10kV外电电源进线、开闭所、10kV配电工程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电缆、母线槽及桥架(包括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柜的母线槽及电缆)、A栋一户一表工程(不含用户电表箱引出线)、BC栋一户一表工程(不含用户电表箱引出线)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相应配套土建工程。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750万元。
要求工期:根据工程量清单划分:1、80日历天,包含:小区外线安装及土建工程、专变(除3号专变)安装及土建工程、BC栋一户一表安装及土建工程;2、60日历天,包含:3号专变安装及土建工程、A栋一户一表安装及土建工程。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并能通过南宁供电局验收,顺利获得入网许可,正常供电。
招标范围:(1)广投?昕境10kV外电电源进线、开闭所、10kV配电工程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电缆、母线槽及桥架(包括柴油发电机组至低压柜的母线槽及电缆)、A栋一户一表工程(不含用户电表箱引出线)、BC栋一户一表工程(不含用户电表箱引出线)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相应配套土建工程以及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承包人负责在发包人授权下,代理发包人向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办理相关供电审批、备案、验收通电等相关手续。
3.1 资质要求: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同类工程(指配电工程)中未发生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 12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进行现场报名。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 7日至2017年 12月 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持2017年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公章并提供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除外)现场核查】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12月27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的2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自收到承包人请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预付款在第一期至第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分二次等额扣回。
(1)发包人按月支付合同中清单范围内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合同外工程签证及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
(2)待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接火完成后,合同中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款累计支付至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的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总额的90%,合同外工程签证及变更部分工程款支付至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
(3)本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并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授权下代理发包人向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办理本工程项目的产权移交手续责任后30天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
(4)竣工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
(5)其他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招 标 人:南宁广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182-1号开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
发大厦11楼 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宋舒婷 联 系 人:黄丽霞、戚程
电 话:0771-5828973 电 话:0771-2023805
传 真: 传 真:0771-2026101
2017年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