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8页,“13.1按照本须知第8条规定,投标人还应提交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它们可以是:⑸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内容及需求)。”更改为“⑸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2、招标文件68页,“5、市场应用及业绩分投标人2014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更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自2014年以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分(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合同里明确注明有投标同类产品),A分标每有一份中标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得1分,满分5分;B分标每有一份中标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得1分,满分5分。”
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