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荔浦县公务用车保险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WCZ2G2017171
三、采购人名称:荔浦县财政局
地址:荔浦县滨江南路9号
联系人及电话:文主任,0773-723300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八层802号
项目联系人:曾宝慧,联系电话:0773-899839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8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1月8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取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27.1条、“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条第1款相关内容;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取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27.3条、“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条第3款相关内容;
现更正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四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承保人工作要求”第8款: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荔浦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另行签订监督履行保险合同协议。若不按期签订监督履行保险合同协议,则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原为:“2018年1月18日9时30分”,现更正为:“2018年1月2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8年1月18日9时至9时30分”,现更正为:“2018年1月25日9时至9时3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