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刨花板干燥尾气环保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刨花板干燥尾气环保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KWAD2G2018102
招标内容: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刨花板干燥尾气环保改造。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截止日三年内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3)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陈承昕 电话:0771-2023903 传真:0771-2023997
财务部联系人:龚北宏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