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四季度宣传物料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四季度宣传物料
项目编号:KWAD2G2018087
招标内容:A分标:定制双层三折晴雨伞一批;B分标:定制双层反向晴雨伞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 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含以上), 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本文件要求产品及服务, 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近六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具有关联关系、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3)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一个或多少标段进行投标报价。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持营业执照)、2.1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china.net、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zygygs.com、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杨坚 电话:0771-2023835 传真:0771-2023997
财务部联系人:钟倩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