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教学实验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7-G1-10867-KWZB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分标 |
分项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A |
1 |
轮机模拟器(电喷柴油机全任务型) |
1 |
套 |
2 |
舱底水油分浓度检测仪 |
1 |
套 |
|
3 |
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 |
1 |
套 |
|
4 |
船用主开关及实验装置 |
1 |
套 |
|
5 |
船舶电气实验室基建 |
1 |
批 |
|
B |
1 |
台式工作站 |
44 |
台 |
2 |
交换机 |
2 |
台 |
|
3 |
音响 |
1 |
个 |
|
4 |
多媒体投影仪(含投影幕) |
3 |
台 |
|
5 |
A3彩色喷墨打印机 |
1 |
台 |
|
6 |
A4黑白激光一体机 |
2 |
台 |
|
7 |
实物投影仪 |
2 |
台 |
|
8 |
交换机壁挂机柜 |
1 |
个 |
|
9 |
综合布线 |
1 |
套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355万元;B分标:71.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28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部(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分标:35500元; B分标:72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截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会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
银行账号:2103 2002 0930 0002 0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1日10时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至10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11日10时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73-2290675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传真:0773-286069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