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永福镇下洞陂中桥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福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永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公路Ⅱ级-桥梁工程(全长约68.04米),桥面宽度(净7.5+2×0.5米防撞墙),永福县永福镇下洞陂中桥一阶段施工图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质量等级:合格
上限控制价:2308200.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后):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一个中桥以上(含中桥)的施工。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一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中桥项目的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应具有路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一个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等级的中桥项目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4.1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4.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年8月9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4.4发售时间:2017年8月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年8月9日17时30分止(工作日)。
4.5售价:250元。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30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4日10时30分(截标时间)止,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10时至10时30分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24日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ggzy.guilin.cn/gxglzbw/default.aspx(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9.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ggzy.guilin.cn/gxglzbw/default.aspx(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接收和查询。
10.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福镇凤城路102号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
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541899 邮政编码:541004
联 系 人:秦龙华 联系人:刘巧云
电 话:18169691171 电话:0773-2860696
传 真:0773-8513144 传真:0773-2860696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