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屯兵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KWAD3G2017102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南宁市英华路81号
要求工期:70日历天以内
招标范围:包括拆除、装修、智能化、水施、拆除给排水等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9日至2017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进行现场报名。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 10月 9日至2017年 10 月 1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2017年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公章并提供资料原件现场核查)”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 31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英华路81号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21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 韦吉 联 系 人:何静
电 话: 0771-8806934 电 话:0771-2026101
传 真: 传 真:0771-2026101
2017年 10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