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博物馆新馆智慧服务平台及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博物馆新馆智慧服务平台及基础设施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F006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智慧服务平台及基础设施项目 |
桂林博物馆新馆智慧服务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9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先进的数字测绘能力,必须具备测绘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27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3:30~16:30。
2、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另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73-2884686),否则,邮购不成立。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八、磋商保证金:39400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供应商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9558832103000114144、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桂林市阳桥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202237010400012280000000108、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国贸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45050163510109668899-0448、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中国银行:617170765591、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广西农村信用社:20308053453000451、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高新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31日10时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7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9时至10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31日10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凭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桂林博物馆
地址:桂林市西山路4号
联系人及电话:诸葛丽,0773-289833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胡涛 联系电话:0773-8998923、8998063
3、监督部门: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3-2829123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