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委托,现就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WGD2G2017049
招标内容:A分标:江铃全顺厢式运输车3辆;B分标哈弗H6越野车1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控制价:A分标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659400.00元);B分标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拥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开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2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二层)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开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除外】,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00);B分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须足额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账户转出并于2017年8月30日17时30分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
开户账号:2237 1201 0100 7068 53
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和评标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科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
八、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樊倜伶
联系电话:0772-4256045
购买招标文件处:马梅艳 0772-4232229 传 真:0772-4232226
项 目 负 责 人:张栩 0772-4232226 传 真:0772-4232226
地 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二层 邮编:546100
九、招标投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三项工作”管委会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21080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