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污泥深度处理项目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A0501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0773-38303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项目联系人:陈维 联系电话:0773-899806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4月7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4月24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8日10时整(截标时间)止,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5月8日9时至10时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中第十条付款方式更改为:设备到货经采购验收合格并签收确认后支付60%,调式验收合格能正常使用即支付合同总价的3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一次付清,不计息。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编制第16款更改为:投标人2012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
4.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3项“污泥提升泵”第1条内容原为:★1、Q=50m3/h, H=10m,N=4.0kw。
现更改为:★1、Q=65m3/h, H=12m,N=4.0kw。
5.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10项“进料泵”的规格与第七章图纸规格不一致,以货物采购需求中“Q=60m3/h, H=120m,N=30kw”为准。
6.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1项“悬挂式中心传动浓缩机”的规格与第七章图纸规格不一致,以货物采购需求中“D=8m,N=0.75kw”为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13项“活塞式空压机”的规格与第七章图纸规格不一致,以货物采购需求中“Q=2.3m3/min,P=0.8Mpa,N=15KW”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