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邕宁区蒲庙至镇龙三级公路(那楼至镇龙段)路面修复工程已由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邕宁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那楼敬老院至镇龙段。
2.2 建设规模:南宁市邕宁区蒲庙至镇龙三级公路(那楼至镇龙段)起点位于邕宁那楼街,终点位于镇龙社区。按照实测拟合的起点桩号为K18+286,终点桩号为K29+996.3,路线全长11.7103km。
2.3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2016年5月前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市建委或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邕宁区工程项目投标。
3.4历年因不诚信经营被邕宁区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在桂交建管发〔2016〕43号及南交运发[2016]112号文件中评价等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五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原件;③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原件;④项目经理本人在本单位缴纳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份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⑤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上岗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及在本单位缴纳2016年4月至2015年6月份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⑥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项目经理报名的要求加持授权委托书原件);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联系人:梁天琦(13768441034)李芬(1387813501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
注:上述①至⑥项中证件均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原件报名现场核验后退回。第⑦项提交原件1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9月6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座五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南宁市邕宁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仙葫大道东192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邮 编: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 李双虹 联 系 人: 唐工 银工
电 话: 0771-4790362 电 话: 0771-2023394 \ 2023873
传 真: 0771-4790362 传 真: 0771-202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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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