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川县国税局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KWJD5G2016015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富川县国税局2016-2017年度半年物业服务一项(如成交供应商各方面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半年服务期满后则可直接续签半年物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三级以上(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财务联系人:小卢 电话:0774-5128789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由磋商供应商拟派委托代理人持下列材料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购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保险时间为2016年5-7月,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磋商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合格有效齐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购买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
竞标人应于2016年8月25日17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交至以下账户并确保到账。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银行账号:210438051920100126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8月26日1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开标厅(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26日10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203号
联系人:全工;联系电话:188078410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项目负责人:陆工;联系电话:0774-5128789;传真:0774-5138789
十二、网上查询: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