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校园监控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WCZ2J2016094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摄像头 |
92 |
个 |
2 |
球机摄像头 |
4 |
台 |
3 |
枪机支架 |
92 |
套 |
4 |
球机支架 |
4 |
副 |
5 |
电源适配器 |
92 |
台 |
6 |
录像机 |
4 |
台 |
7 |
硬盘 |
15 |
个 |
8 |
机柜 |
1 |
个 |
9 |
交换机 |
16 |
台 |
10 |
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11 |
24口安防汇聚交换机 |
2 |
台 |
12 |
水晶头 |
3 |
盒 |
13 |
网线 |
4000 |
米 |
14 |
电源线 |
3000 |
米 |
15 |
防水盒 |
16 |
个 |
16 |
显示器 |
4 |
台 |
17 |
线管 |
3000 |
米 |
18 |
建材材料 |
1 |
项 |
19 |
系统集成费 |
96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1.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7月26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12时,15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100.00(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10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7月27日10时(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9时至10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等候当面谈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川县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西路46
联系人及电话:石小燕,0773-682274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潘虹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286069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