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永福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YFZC2016-G3-028-KW
三、采购人名称:永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
联系人及电话:王伟,0773-851279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17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5月31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该更改通知为永福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咨询服务采购(YFZC2016-G3-028-KW)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二条第2款(3)②项内容原为“具有钢筋、土建算量网络版正版计价软件且各有2个节点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钢筋、土建算量单机版正版计量软件的得0.5分(满分1.5分)”,现更改为“具有钢筋、土建算量网络版正版计量软件且各有2个节点及以上的得1分,具有钢筋、土建算量单机版正版计量软件的得0.5分(满分1.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服务承诺书第五条第2款评审误差率原为“复审工程审定结果误差超过±6%(含6%)时,视为中标人违约”,现更改为“复审工程审定结果误差超过±5%(含5%)时,视为中标人违约”。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承诺书第(2)条原为“ 项目审核误差率不超过3%。若采购人抽查发现该项目审核误差率超过3%,否则,该项目审核服务费减半;若采购人抽查发现项目审核误差率超过3%两次,按季结算审核服务费减半;若采购人抽查发现项目审核误差率超过3%三次,按季结算审核服务费全部扣除并解除合同关系”,现更改为“ 项目审核误差率不超过5%。若采购人抽查发现该项目审核误差率超过5%,采购人不支付该工程项目的评审服务费。违约第1次,采购人给予书面警告;违约累计2次,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50%;违约累计3次以上(含3次),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财政评审项目协作单位黑名单,取消其为期一年的协作评审资格”。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截标前”;现更改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时截标前”。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6月8日9时整”;现更改为:“2016年6月16日9时整”。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6年6月8日8时至9时”;现更改为:“2016年6月16日8时至9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