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广西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实验中心货物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1952-KW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项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办公桌 |
4 |
张 |
2 |
实验桌 |
36 |
张 |
3 |
实验桌 |
28 |
张 |
4 |
实验桌 |
230 |
张 |
5 |
实验桌 |
51 |
张 |
6 |
背靠椅 |
10 |
张 |
7 |
凳子 |
730 |
张 |
8 |
仪器柜 |
24 |
组 |
9 |
仪器柜 |
12 |
组 |
10 |
仪器柜 |
37 |
组 |
11 |
货架 |
2 |
套 |
12 |
货架 |
8 |
套 |
13 |
讲台 |
2 |
张 |
14 |
椅子 |
6 |
张 |
15 |
讲台 |
1 |
张 |
16 |
条桌 |
4 |
张 |
17 |
条桌 |
6 |
张 |
18 |
座位椅 |
212 |
位 |
19 |
操作台、凳 |
40 |
套 |
20 |
3孔118插座 |
10 |
个 |
21 |
电改造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95.14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0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年8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金额:9500.00元。(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谈判供应商必须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10时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3200209300002088
八、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10时(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10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7日上午10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464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项目负责人:刘巧云 电话、传真:0773-2860696
财务联系人:陈泳良 电话、传真:0773-28846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