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我中心物资储备大楼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进行预公告,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前来勘察,并对建设方案和招标文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物资储备大楼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工程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
三、施工时间:约在2016年8月至9月。
四、前来勘查企业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满足本次的采购内容。
五、报名和现场踏勘
(一)报名的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本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物品发放办公室现场审核且通过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南宁市金洲路18号),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771-2518 686。
(二)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8月3日下午3:30到我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集中进行现场踏勘。
六、递交设计和招标建议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和完成了现场勘察的企业应于2016年8月8日上午3:30前将项目设计和招标建议书(含建设方案、平面图、效果图和经费概算)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后勤服务保障科物品发放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我中心将于2016年8月8日下午3:30在中心五楼会议室对企业建设建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下一步招标方案。
七、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771-2518686
监督管理部门:于女士,联系电话:0771-2518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