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拟对一批执勤用车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执勤用车采购
二、采购内容:执勤用车2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报名人合格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参与报名条件:请有意参与此次项目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于2016年1月25日18时前到广西区警卫局后勤部助理员办办理。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以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六、竞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广西区警卫局后勤部助理员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助理、马助理 联系电话:0771-8806934
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1号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