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YFZC2015-G1-134-KW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3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七星区骖鸾路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该更改通知为业务装备采购(YFZC2015-G1-134-KW)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A分标第7分项原为:“惠普台式电脑:商用台式机、操作系统兼容windowsxp、Intel Core i5 3470(3.2GHz/L3 6M)处理器、4GB的DDR3内存、1000GB的7200转SATA硬盘、DVD刻录机、NVIDIA GeForce GT 620独立显卡、配备8个以上USB接口、20寸液晶显示器、保修3年”,现更改为:“台式电脑:G3260(Pentium dual-core 3.3G 3M缓存) ,MATX H81 PCI主板,1*2G DDRIII1333/500G 硬盘/SATA DVD/集成千兆网卡,集成显卡,防水抗菌键盘, USB光电鼠标1000DPI,正版 WIN7。★110/220V 280W 节能电源,前2后4 USB,220V 180W电源,无系统风扇,无报警开关,20L机箱/无并口。★CCCS大客户服务系统证书。★三年有限保修及上门,门到桌安装验机,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
2、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A分标第12分项“IV007单兵研判系统(软件)”取消技术参数中所有“★”号。
3、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A分标“其他要求”取消第5条所有内容。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取消A分标计分办法,A分标计分办法按B分标计分办法执行。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12月14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5年12月18日上午9时整。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永福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