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份数应分别为几本?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应提交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共五套。
2、第五章“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格式”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第五章“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格式”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格式统一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为准。且投标函格式中第二点调整为“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及顺序自行填写提交,正本一套,副本四套,共五套)”。
3、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部分是否需要单独包封?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部分的包封封面应注明哪些内容?投标文件袋是否必须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袋?
答: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部分封在一个文件袋,再与投标文件正本文件袋与投标文件副本文件袋一起装进一个投标文件袋中,投标文件袋可由投标文自行提供。
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文件的文件袋封面应注明
(1)招标代理机构:
⑵ 项目名称: (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部分)
⑶ 项目编号:
⑷ 投标单位:
⑸ 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