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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逸夫小学连廊工程 (KWDZ3G2015177) 更改通知(五)
发布时间:2015-09-09
各投标人:

现就梧州市逸夫小学连廊工程 (KWDZ3G2015177)项目的更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中: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人员: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另安全员必须持有C证且诚信卡未被锁定。)

现更改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人员: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另安全员必须持有C证。)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中: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并同时持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本人的专职投标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还需向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转账单据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持有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的专职投标员。

现更改为: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还需向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转账单据原件、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的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

现更改为: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的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专职投标员在投标截止前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签到,迟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现更改为: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迟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原招标文件第八章的目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的复印件)

现更改为: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4-2810068      传真:0774-2810108

  址: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14幢二楼     邮编:5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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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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