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专用设备采购项目(KWJ2006-288)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B分标售后服务及要求中的第3点原为“竞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主要设备(指复印机、商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光纤硬盘、磁带库、存储备份管理软件、KVM控制系统、机柜PDU系统、空气净化器、机房空调)生产厂家授予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竞标无效”;现更改为“竞标人为代理商时请提供主要设备(复印机、商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光纤硬盘、磁带库、存储备份管理软件、KVM控制系统、机柜PDU系统、空气净化器、机房空调等)生产厂家授予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