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桂林市龙门大桥新建工程(市政)检验试验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01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桂林市龙门大桥新建工程(市政)检验试验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文)要求的供应商;
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5、外来企业须具有效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5日至 2015年2月26日,8:00~12:00;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7700.00元(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26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6日9时截标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6日9时整在广西桂林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陈维 联系电话:0773-8998063 传真:0773-8998725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
附件:龙门大桥检验试验-终稿.doc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