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WCZ2G201411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实验室设备1批。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 2014年9月4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1月份至7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6)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7)为保证产品质量,该项目的主要产品(投影机、展示台)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权威机关检测报告复印件;为预防盗版,智能教学软件必须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验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齐备方可购买。
2、发售地点: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四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5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到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工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 3200 2093 0000 20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18日9时整(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四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18日9时整(截标时间)在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四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潘虹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传真:0773-8998725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