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综合大楼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综合大楼项目立项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14)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财政安排及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补助特殊教育师范院校50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700万元,其余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大学路6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616.20㎡,建筑占地面积4820㎡。
项目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6249.73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以实际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综合大楼工程施工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消防、防雷等施工阶段及竣工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监理过总建筑面积19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4年5月~10月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9日9时
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5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或法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科文网http://www.kwbid.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覃慧芳 联 系 人:葛继广
电 话:0771-5873625 电 话:0771-2023857
传 真: 传 真:0771-2026101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