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二次装修等工程已由发改委以 桂发改投资〔2012〕1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柳州市潭中东路南侧秦家村4号地块
2.2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至项目施工完成以及工程保修期限届满之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二次装修、空调、景观亮化、高压电、信息化系统、围墙等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营业范围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等级应达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类资质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于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期间开具的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居民身份证及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电 话:0771-2023394
传 真:0771-2026101 联 系 人:唐电生
购买采购文件处 电话:0771-2023962 联 系 人:龚北宏
招标人:柳州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