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西救灾物资项目(KWZB2006-032A)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更改如下:
1、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每分标第一条第一款原条款内容为“1、投标人须在截标当天(截标时间之前),按照上述材料和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与投标棉被(蚊帐、单衣、毛巾被、卫生衣)相同的棉被(蚊帐、单衣、毛巾被、卫生衣)样品及展示样品所需的工具至评标现场。若投标人成为中标侯选人,中标侯选人的投标送样样品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后为不合格或与投标文件中检测报告不一致的,则取消其中标侯选人资格”,现更改为“1、投标人须在截标当天(截标时间之前),按照上述材料和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与投标棉被(蚊帐、单衣、毛巾被、卫生衣)相同的棉被(蚊帐、单衣、毛巾被、卫生衣)样品及展示样品所需的工具至评标现场,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是经省级及以上质量管理部门检测过的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样品(即合格样品),样品上需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管理部门的详细检测结果标签及合格标志。”
2、招标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中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规格”与外包装上面“规格”参数要求不一致的,以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规格”中参数为准。
3、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06年4月18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06年4月25日上午9时整”。
4、请各竞标人收到传真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回传,传真号码:0771-5329928。
其它条款不变。请按上述补充进行竞标。
收文单位名称: (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二OO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