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象州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已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资[2013]3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象州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象州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内
建设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楼一幢,分三个单元,每单元六层,每层四套,每套40平方米,共计72套。总建设面积288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424.5万元
要求工期:210日历天
招标范围:象州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公共租赁住房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项目经理持以下材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岗位证;(5)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3年6月份—2014年6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7)到象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办理的施工企业资质信息确认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核验。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lbjyzx/)发布。
招 标 人:象州县中平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象州县中平镇西街236-1号 地址:广西来宾市桂中大道滨江园小区三区8栋B1-167号
邮 编:545807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覃院长 联 系 人:林敏
电 话:0772-4375640 电 话:0772-4232226
传 真:0772-4232226
电子邮箱:kwzb@163.com
网 址:http://www.kwbid.com.cn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迎宾支行
账 号:223712010100706853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