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贺州学院艺术综合教学楼(逸夫楼)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HZZG2014工字23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3月7日
四、定标日期:2014年3月30日
五、中标公告日期:2014年3月31日
六、中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金额(元) |
工期 (日历日) |
1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贰仟伍佰零柒万零叁佰柒拾伍元壹角叁分(¥25,070,375.13) |
325 |
2 |
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贰仟伍佰陆拾柒万伍仟陆佰肆拾壹元整(¥25,675,641.00) |
325 |
3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贰仟肆佰柒拾陆万玖仟陆佰玖拾伍元捌角柒分(¥24,769,695.87) |
325 |
七、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1、项目经理:蔡军,注册编号:桂245070908629
2、安全员:李皝,证书编号:0303101944
李叶华, 证书编号:020310157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梁绍军、吴浮生、卢晓敏、张建情、黄展标
九、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4-5128789
十、招标单位:贺州学院
十一、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02397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