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兰县隘洞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及东兰县同项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已由河池市水利局以河水技【2012】94号、9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206号、295号文下达了东兰县隘洞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及东兰县同项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东兰县隘洞电厂,招标人为东兰县隘洞电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4〕24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东兰县隘洞镇。
建设规模:隘洞水电站增效扩容至2×600kW,发电引用流量2.14m/s,多年平均发电量610万kWh;同项水电站增效扩容至2×500kW,发电引用流量2.0m3/s,多年平均发电量482万kWh。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 25日,完工日期为2014年 12 月 21 日,计划工期 150 天(日历日),其中要求主体工程完工时间2014年 11 月 21 日。
招标范围: 隘洞水电站:对部分渠道进行防渗漏维修及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同项水电站:对4.9km渠道进行防渗加固改造及对原旧厂房进行拆除,装修改造,长16.5m,宽11m。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仅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50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东兰县隘洞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及东兰县同项水电站增效扩容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1 年~ 201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 级或 二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西区外施工企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连续3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4年 5 月 28 日至6月 4 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人:交易服务部 0778-230271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4 年 6 月 5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下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兰县隘洞电厂
地 址:东兰县隘洞镇隘洞街28号
邮 编:547405
联 系 人:韦干辉
电 话:13237881658 189778522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福路41号二楼(市中心血站旁)
邮 编:547000
联系人:宋超 钟慧
电 话:0778-2283028
传 真:0778-2283078
网 址:www.kwbid.com.cn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人:蒋久辉 电话:0778---2302718
邮箱: hc2306908@163.com
单位名称: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114810029300064535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招标人:东兰县隘洞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 五 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