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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勘察设计项目(KWCZ5G2014046)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已由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起点位于灵川县城以北G322线与县氮肥厂(城湘路)路口交叉处,途经灵川镇蒋家、田南、桥头、马塘、塘头、廖家、田心、定江镇大丰东、粟家、秦家庄,终于高铁西站站前路(西站北侧)。路线全长约12.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路面宽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共设置三条支线:

①甘棠江三桥支线:在主线桩号K4+265往东设置一条长约0.9km的支线接甘棠江三桥桥头;

②灵青路支线:在主线桩号K3+200往东加宽利用灵川至青狮潭二级公路,上跨湘桂铁路复线后,终点接桂黄路,全长约2.8km;

③福利路支线:在主线桩号K10+112往南沿规划路布线,下穿贵广高铁及桂林绕城高速后,终于桂林市福利路延长线,全长约2.2km。

2.2招标范围:

2.2.1灵川县城至八里街1号工业园区(西站)公路主线及支线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服务区、候车亭)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阶段勘察设计(含地质钻探、桥梁勘察设计及桥梁地质钻探)、编制概预算、提供设计后续服务(含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评审)。

2.2.2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质量要求:

承包人在设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以及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测)。测量、设计、勘察(含地质钻探、桥梁勘察设计及桥梁地质钻探)应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2.4 设计周期:

①自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根据咨询单位和发包人、上级部门的审查意见,设计人在接到审查意见后10天内对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完善稿。

②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后,设计人在接到审查批复意见后50天内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咨询单位和发包人、上级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设计人在接到审查意见后10天内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后,设计人在接到审查批复意见后10天内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在提供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最终稿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

③征地拆迁图编绘: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0天内完成;

④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10公里以上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设计审批意见的复印件;上述两者不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具备上述3.1要求的资质及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并具备上述3.1要求的勘察资质及业绩;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标准: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自2008年(所参加项目的合同协议书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项目总审定主持或参与过2条以上(含2条)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3.4为显示公平,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与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本项目名称一致);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人的人事关系合同及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并按照3.1的要求提交业绩证明。

(6)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与投标人的人事关系合同及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并按照3.3的要求提交业绩证明。

授权委托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

4.2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公章,同时必须携带原件核查。

4.3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其它资料费),整套资料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本次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也不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5日上午9时整在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一楼开标厅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xdo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

地 址:桂林灵川县

联系人:文冬连  姜剑辉

电  话:0773-6861753 

传  真:0773-68611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联系人:刘巧云

电   话:0773-2860696

传   真:0773-3115983

                                  

 

                                     2014年5月15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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