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不锈钢电动三轮车采购(GLZFCG2013A0157)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更改通知(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为:2013年12月9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整。
二、本项目更改通知(三)“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3年12月9日上午8时至9时;现更改为:2013年12月12日上午8时至9时。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部分内容原为:在2013年12月9日上午9时前不得开启;现更改为:在2013年12月12日上午9时前不得开启。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投标样品递交”第1点“样品递交时间”内容原为:2013年11月25日下午3时~5时(逾期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现更改为:2013年12月11日下午5时前(逾期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投标保证金”部分内容原为: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六、招标文件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附件1”第二条第12款“箱体材料及形式”的第1项内容原为:材料:采用厚度为1.5mm的304型不锈钢防腐板,箱体四边全部采用厚度为1.5mm的304型25×25不锈钢方钢,箱体底部采用30×30不锈钢角钢和加固6×3槽钢;现更改为:材料:采用厚度为≥1.2mm的304型不锈钢防腐板,箱体四边全部采用厚度为≥1.2mm的304型25×25不锈钢方钢,箱体底部采用304型30×30不锈钢角钢和加固6×3槽钢。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中“附件1”第二条第13款“卸料角度、安全装置”的第2项内容原为:配有弹簧缓冲、液压卸料自动安全系统(提高人车安全,方便可靠);现更改为:配有弹簧缓冲、液压杆缓冲装置(提高人车安全,方便可靠)。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3年12月5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各投标人可根据调整后的技术要求于本通知规定的投标样品递交时间内重新提交或更换样品。
联系人:胡 涛 联系电话:0773-2856208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