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汇春路0413441宗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桂发改投资《2013》8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汇春路。
建设规模:框剪结构、81619.76㎡。
项目投资:约1.6亿元。
要求工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审查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广西区外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备案证明;广西区内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后文简称“外地驻桂来邕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根据建设厅桂建管【2011】8号文精神要求,区外的企业应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兼职证明;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含设计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71-2023805,传真:0771-2026101。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南宁市外企业还须提供《外地来邕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28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 林宗俊 联 系 人:余静
电 话: 0771-2518963 电 话:0771-2023805
传 真: 0771-2518963 传 真:0771-20261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