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南宁市邕宁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拟对邕宁龙岗商务区A15号临时安置过渡房12#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邕宁龙岗商务区A15号临时安置过渡房12#楼工程
项目编号:KWAZ3G20131030
工 期:90日历天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93㎡,地上4层,建筑高度11.35米(室外入口至屋面结构面),砖混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括的土建、水电、装修、防雷、消防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
3、竞标人请到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后方可报名(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联系人:梁天琦(13768441034)、李芬(13878135012)。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下午15:00—17:00,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四、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报名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项目经理身份证(二代)、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身份证(二代)、岗位证与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2012年度与2013年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25日~2013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15时整;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余静 唐电生 电话:0771-2023805 传 真:0771-2026101
购买招标文件处电话:0771-2023962 联 系 人:龚北宏
八、信息查询: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kwbid.com.cn(广西科文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南宁市邕宁区土地储备中心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